作者/獨立評論    文/一個分析師的閱讀時間同婚公投議題在上週末的辯論之後更加升溫,正方反方的意見似乎永遠都在各說各話。基於最近太多朋友私底下問我對同婚公投的意見,我就把我想說的一次說完。第一個該有的共識是「平等」,也就是,在某個規則下,每一個納稅人都一律適用。這是法律最基本的規則,應該沒有什麼好討論的。接下來的問題很簡單,就是:婚姻的本質是什麼?▎如果要用你說的婚姻本質定義,很多人都不用結婚了!如果要定義婚姻本質就是「一男一女生育後代」,那麼很簡單:結婚之後一年沒有懷孕的夫妻強制離婚,稅率上不得採取夫妻共同報稅的優惠。停經者、精蟲稀少者皆不得結婚。考慮到養育,兒女皆成年之後,強制離婚。如果要定義婚姻本質就是「一男一女同居才能組成家庭」,那麼沒有同居事實(例如一年內沒有同居超過300天)的遠距離婚姻者強制離婚。如果要定義婚姻本質就是「一男一女養育後代」,那麼單親扶養者由國家剝奪其親權,由一男一女組成之家庭扶養。以上這些都是由反同者開出來對「婚姻」的概念。「不是自己生的孩子不會疼惜」、「要一男一女住在一起才算是家」、「只有男性或者女性養育孩子是不行的事情」。我覺得很簡單,用相同標準來看異性戀家庭,不達標準者皆強制離婚,不得享有婚姻這種特權。是的,婚姻是一種特權,所以同志拚命要、反同者不想給。這跟黑人要求可以搭大眾交通工具、女性要求投票權是一樣的事情,只要不是「大家理所當然該有」,那就是特權。這是反同者心裡想著,卻不敢說出來的話。不然你告訴我,婚姻的定義為什麼該「一男一女」?如果跟生育、養育、是否同居皆無關,只跟性別有關,那請告訴我為什麼?這就是定義問題啊,很簡單。民初之前華人都還是以男性為核心的一夫多妻制,因為當時不覺得一夫多妻是個問題,一夫一妻一直都是近代的事情。一夫多妻的核心是父權,一夫一妻的核心是性別平權。照樣造句,男女婚姻的核心是異性戀霸權,不限性別婚姻的核心就是性取向平權。▎與其找各種理由,不如大方承認你就是恐同我無法接受的事情是,反對修改民法者,其實就是異性戀霸權者,但是卻不承認這件事情。扯生育、扯養育、扯到男女得一起生活社會才穩定,扯到一堆異性戀婚姻都默默中槍(不孕者、DINK、單親家庭、收養家庭、遠距離夫妻),那好嘛,這些人說自己不是歧視、不是異性戀霸權,是基於「社會性的原因」所以反對同婚,那請問那些「不合規定」的異性戀婚姻,單兵如何處置?大大方方承認你是恐同者,就跟男人大大方方承認自己是沙豬一樣,先誠實,我們再往下談。否則,我就會不斷追問:你認為婚姻的本質是什麼?對我來說,婚姻的本質是愛。從社會穩定性的角度來說,一個基於愛而組成的家庭,才是最穩定、最不容易變動的社會單位。從家庭教育的角度來說,有愛的家庭能給孩子最健全的精神狀態與最大的成長能量。其實,兩個人相愛的人住在一起,自然就會呈現穩定的情況,對社會來說都是正向的,特別要讓國家賦予上「婚姻」狀態,無非就是為了鼓勵大家不要單身。婚姻如果沒有正向功能,就不需要由國家設定制度鼓勵之。對於社會跟國家來說,有愛的婚姻才是我們應該鼓勵的,因為這對社會跟國家而言,是有「效用」的。我再次提問所有反同者,婚姻只要有愛,請問兩男或者兩女組成的家庭,對於社會跟國家難道不具有正向功能嗎?不要跟我講同志很亂什麼,用相同邏輯來看,現在異性戀在婚姻制度裡面也是各種亂來,那麼是不是所有異性戀都不應該結婚?我在談的事情很簡單,就是:不要自我矛盾。反同者有什麼信仰我不是很在意,重點在於,這些套在同志婚姻上的條件,反過來套在異性戀婚姻上又如何?最後,我認為婚姻的定義絕對是隨時代而改變的。10年後、20年後,也許台灣也會像北歐一樣,變成一個「同居=結婚」、「同居即構成家庭,形式不限於兩人,也可多人」的社會,那麼,我還是一樣會問我自己這些問題:我認為婚姻的本質是什麼?家庭的本質是什麼?家庭之於國家與社會的「效用」是什麼,非得需要兩人結婚組成家庭才能發生效果嗎?說到底,我也沒什麼能說嘴基督教都是因為信仰而這個那個的,因為我也一樣有信仰,這個信仰叫做科學。更多獨立評論文章三個論點讓你看見,反同婚者到底在意什麼?※本文由獨立評論授權刊載,未經同意禁止轉載。更多論壇文章 許宗力害了蔡英文 丁守中應該感謝小野 73歲無國界醫生:心才是最需要治療的傷口 期中選舉落幕 川普是跌倒還是跛腳? 美國從政女性的分水嶺 ______________【Yahoo論壇】係網友、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,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,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>>> 投稿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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